女大学生 艾滋 就业 歧视  

刘纯银:艾滋女大学生找到工作的风向标意义

2007年05月22日 09:13 源自:浙江在线  网友评论 【 字号:
朱力亚参加烛光纪念活动(图源:北京晨报)

  朱力亚,中国艾滋病患者群体中第一个公开自己病情的在校女大学生。她在和外籍男友交往中不幸患上了艾滋病。随后,她出版了《艾滋女生日记》。本报于2006年3月8日对朱力亚进行了专访,那时朱力亚的心愿是:“在北京找一份工作,然后快乐地生活。”一年后,她的愿望终于实现了,她现在已经是某国驻北京办事处的一名工作人员。(5月21日《北京晨报》)

  当笔者读到这条新闻的时候,首先对某国驻北京办事处的善举表示由衷的钦佩。让朱力亚感到更加幸运的是,单位的同事们知道她的身份后,不但没有远离她,而是非常友好地对待她,大家一起吃饭的时候,也不会避开朱力亚。

  就业是当前最大的民生。就业跟家庭和睦、犯罪、生活稳定及社会保障等各种社会问题都是关系密切。失业了就意味着没有经济来源,势必影响生活,还可能影响夫妻关系。于是一些人为生计铤而走险、挤占社会保障资源等。改革开放近三十年,随着妇女的越来越解放,国家对妇女权益的保护越来越细致,使得妇女们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了诸多优惠。其中,除了各类假期之外,哪些重活,脏活,长时间的外出工作以及不时的深夜加班等等,女性都会因为照顾得到减免。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并非如此。特别是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就业中的性别、身高、疾病等歧视屡见不鲜。今年1月5日《北京晨报》报道:最新调查数据显示,有85.5%的人认为在找工作当中存在就业歧视,认为较严重的占到58%。也难怪社会流传“现在大学生找工作难,女大学生找工作更难,有身体缺陷的女大学生找工作那更是难上加难”。

  一句话,在当前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就业歧视可谓是无时不有、无处不在。从乙肝歧视到性别歧视,从学历歧视到籍贯歧视,诸如此类,让不少应聘者望职兴叹。殊不知:就业歧视不仅挫伤了大学生学习、生活的积极性,还可能助长部分女大学生“学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观念。更严重的是,各种歧视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原则,使得全社会的人才流动不畅通,劳动力资源配置出现扭曲,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

  造成就业歧视的原因固然很多,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也并非是某一家用人单位的原因,而是一个社会化的问题。因此,在当前就业环境下,单纯依靠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就业歧视的单打独斗肯定是不现实。因为公平就业的法律精神并没有被用人单位信仰。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是改善公民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为了解决就业问题,中国已经制定了很多相应的法律,比如1994年制定了《劳动法》,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今年2月份又审议了《就业促进法》草案,还要制定劳动调解仲裁方面的法律。这些都会有助于解决中国劳动力市场问题、解决就业问题。反就业歧视是为了捍卫人的尊严和人权,维护社会公正,充分发挥人的潜能和有效利用人力资源,它关涉人的幸福和健康发展,所以就业不只是劳动人事部门的事,而且是全社会的事情。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大力倡导平等就业,制定反对就业歧视、促进公平就业的政策和法律。需要各级政府在实际工作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如政府在招收公务员时,应增加民主性、透明度和平等性,招收标准中不应有歧视性条款。同时,政府作为促进公平就业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各类用人单位行政监管力度,定期公布就业统计数据,主动听取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组织的意见,接受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和评估。

  期待各类就业歧视不再有,期待所有人能像朱力亚那样顺利找到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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