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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生活窘迫的湖南籍诗人黄辉,通过媒体宣称想被富婆包养,从而实现自己的写作理想。该言论一经公开,网络上立刻骂声一片,黄辉更是被大众冠以了“伪诗人”、“文化贱客”、“流氓作家”等骂名。而近日,曾发表长篇小说《商海迷情》的重庆知名女作家、富婆红艳,却在其博客中主动表示,愿意包养黄辉一年,“包养事件”再次升级。对此,网络上看法不一,甚至有激进的网友认为,“包养事件对诗歌的意义远胜于赵丽华的诗”。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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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婆红艳愿意包养落魄诗人黄辉,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要不违背现有法律,即使叛经离道,伤风败俗,也只是他们自己的事。就象通奸,只要你情我愿,暗度陈仓,别人也奈何不得。只是不能“既当婊子,又立牌坊”,包养就包养是了,还要“拉裤子盖脸”,硬弄个包养等于资助的“遮羞布”,实在让人“喷饭”。详细
其实,所谓的包养,只不过是一种生活的资助,绝非世俗所想象的肉体交易和完全占有。在这一点上,包养人红艳女士表现了难得的清醒,那就是给被包养人诗人黄辉租赁一套适合创作的独立住房,另外就是保证他衣食无忧。而被包养人也不能就此躺在被包养的房间悠哉悠哉,红艳会和他签署一份协议,“他一年内要达到一个他自己制定,并且我能认同的目标”。详细
“人人有免于匮乏的自由。”除了对其作品是优是劣可以评头论足外,我们并没有足够的理由对这个作家的人格指手划脚。尽管他没有享受作协“包养”的特权,但他有选择自己免于贫困、专攻写作的自由。他的行为,说不上有多高尚,更算不上有多下流。试问,面对金钱时,有多少人会比他高尚?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