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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十大常犯语文差错 “戌戍”不分乱用标点

2007年01月18日 00:57 源自:新华网 网友评论 条 【 字号:
2007年1月13日,江苏南京某市场上的水果摊主,为吸引顾客打出“猕猴桃震撼登场”的告示,可却写成“迷猴逃震汉登场”。中新社发 荀海 摄

1.中国人十大常犯语文差错,你怎么看?





  有“语林啄木鸟”之称的《咬文嚼字》编辑部,公布了2006年中国出现频率最多、覆盖面最广的十大语文差错。

  十大差错分别是:将“像”错为“象”,这在电视字幕中出现最多;将丙戌年的“”字,错成“”字,这在大量的台历、挂历中出现;将神舟六号的“舟”字,错成“”字,众多报刊杂志和电视写错;“即”字与“既”字用错,如“既来之”错为“即来之”,图书出版物中出现不少这样的混淆;街头招牌中常见的繁体字错误是:美發。如:‘美容美發中心’。滥用繁体字不合用字规范;即使用繁体字,‘美髮’也不能写作‘美發’。

  在常用文体中,将“启事”写成“启示”;新疆的“哈密瓜”因地名而得名,但在大量的商店招牌中,将“密”字错为“蜜”字;在标点符号使用中,很多人在寄信时喜欢在信封上将“”字,用括号括起来,而括号是用来标明注释性文字的,用在信封上则是错的;圆明园是在1860年被英法联军抢掠并烧毁的,但在众多的地方将其错称为“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而八国联军是在1900年入侵北京的;孟子的“食色,性也”,常被人引为孔子的名言。

  《咬文嚼字》编辑部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这十大差错出现的范围广、持续时间长,而且经过多次纠正仍然反复出现,堪称社会语文运用中的顽疾。”(赵兰英 孙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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