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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学江:选择什么户口,应尊重农民的意愿

2007年04月11日 10:17 源自:新华网  网友评论 【 字号:

  户籍改革最近再度成为社会和媒体舆论的热门话题。基调是存在已久的现行城乡“二元结构”户籍制弊端重重,尤其对农民不公平,对国家发展也不利,必须坚决改革之。出发点为农民好,毋庸置疑。

  但最近报道披露的几件事却值得深思。一件是河南鹤壁市建设局副局长彭树勇所介绍的情况。据调查,鹤壁有84%以上的农民不愿放弃土地承包权,对换户口没有积极性。相当多的人进了城也不愿迁户口,因为迁了户口就不能享受农村合作医疗、“两免一补”等优惠政策了,而城市的优惠政策又享受不到。另一件事是,宁夏固原市许多“农转非”的人由于长期未能享受城市待遇,反而失去了退耕还林、两免一补等农村优惠政策,纷纷要求“非转农”,在户口上呈现一股“返乡潮”。还有一件事是,两个率先实行户籍改革的试点都踩“急刹车”:广东2001年10月提出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受到各界好评,但不到半年就宣布暂停执行有关改革内容;郑州市2003年宣布入户政策完全开放,允许外地人员以“投亲靠友”等方式办理户口,也是好评如潮,但第二年就以“暂缓人口激增带来城市压力”为由停止执行。

  为什么变农村户口为城市户口这样的好事,许多农民还没有积极性呢?为什么已经是城市人了,有些人还要返回农村?为什么宣布向农民“完全开放”的城市,又不得不关上大门?笔者认为,这里涉及户籍改革重点改什么和怎么改的问题。

  通常的观点认为,是“二元结构”户籍制,造成了城乡分割,应该建立统一的“一元化”的户籍制度,试点省市给起了个名称,叫“居民户籍”。其实,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本来是现实户籍状况的真实呈现,本身并没有什么错,即使你用统一的“一元化”的“居民户籍”来取代,这两种户口状态仍然存在。广州市区登记的户口肯定是城市户口,粤北山区某乡登记的户口肯定是农村户口,再巧妙的名称也改变和掩盖不了这种事实。改革重点不在这里,而应在改掉那些附加在原来户籍制度上的种种维护城市人权益而损害和牺牲农村人权益的不平等、不合理的制度和政策,拆掉城里人(包括城市政府)设下的阻挡农民进城的道道藩篱,为农民进城进而成为市民创造有利的条件和环境。

  城市人,包括城市政府、单位、企业、公司等,要切实贯彻执行《宪法》以及劳动、就业、迁移、人权等相关法律的基本精神,树立公民身份平等的观念,敞开胸怀,热情欢迎农村人进城打工、落户,并平等对待他们。要确保农民和城里人一样享受各种平等权利:包括就业平等,同工同酬,改变对农民工的就业歧视,杜绝压低农民工工资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废除对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入学收取“择校费”和其它限制;严禁拒收农民工患者就医或收取昂贵医疗费用;坚决废止农村居民赔偿金额低于城市人的“同命不同价”规定;让农民工享受购买城市经济适用房的权利。放宽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以及老年人投靠子女落户条件的限制,放宽农村人在城市投资办实业的政策限制,放宽农民摊贩谋生的政策限制。此外,还要为农民工创造低成本维权和求助的渠道。

  城市只有创造了这一切有利的条件和环境,农民工才能在城市长期立足,从而才可能使越来越多的农民逐渐演变为城市市民,实现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但这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切莫犯急性病,用变相运动的形式来推动这一进程,切莫把城市人的主观意志强加于农民。城市创造条件和环境需要时间,需要城市自身发展和经济实力的积累,否则它怎么可能吸纳新增的大量人口,怎么可能为城市已有的劳动大军和涌入的农民工大军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怎么可能为大量进城农民提供起码的经济和社会保障?从农民工方面来说,他们也需要较长时间增强自身适应城市的能力,创造在城市赖以生存的条件。

  城市比农村好,这是每个农民都知道的。农民想成为城市人,是不言而喻的。但为什么那么多农民在城里打工多年还没有把户口迁入城市呢?不是不想,而是不能。农民最讲实际。笔者来自农村,对他们的心理状态有所了解。让他们当城市居民,他们会问:城市能给我什么事情做,我能做什么,城市的工作稳定不稳定,能挣多少钱,省吃俭用外还能剩多少,能不能养活老人和子女,家庭一起住城市固然好,但买不起房子怎么办,生病怎么办,丢掉工作怎么办,等等。他们还会把农村与城市的优劣比较,把当农民工与当纯粹的农民或纯粹的市民做比较,权衡利弊。他们对任何一个问题心里没有底,就不会贸然行动。

  这些年来,我国城市人口由改革开放初期不到20%增加到32%(也有说35%),其中大部分来自城市扩张,把大量原本城郊的农民土地征了,房子推了,变成了市民。另外,大学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和早期经商而发财的农村人也占了一部分。而真正的农民,即常年在城市打工的2亿农民工,转为城市居民的并不很多。绝大多数农民现实地认为,当农民工尽管很苦很累,长年不能和家人在一起,但在当下是他们最稳妥的选择,是个可进可退的选择: 以农村为根据地,由几亩地保本,再到城里打工挣点钱,这样的日子虽谈不上富裕,但比较安适。近几年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行和新农村建设的展开,更增加了他们沿着这条“离土不离乡”路子走下去的信心。看来,“农民工”这一我国发展进程中出现的特有历史现象,还会长期存在。

  现在有三项大政策或三大发展目标正在成为地方政府加速农村户口向城市户口转化的驱动力。一是GDP。省、市、县执政者普遍认为,地方GDP要上去,必须大力发展工业、服务业,必须把大量的农村人口变为城市人口。二是城市化。现在按有关文件和规划提出,2010年,我国城镇人口的比例要从现在的32%增至50%;再过10年要进一步达到65%, 2035年要达到75%,即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换句话说,我国要用西方国家二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一的时间实现城市化。笔者认为,我国城市化速度应该多块,城市化水平是否一定要以西方发达国家为标准,值得研究。三是缩小城乡差别。有一种看法认为,只有大量减少农村人口比重,农业的生产率才能提高,农民才可能富裕,城乡差别才能缩小。其实更重要的,应该是各级政府和全国城市加大对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增加GDP, 推进城市化,缩小城乡差别,都是对的。但一定要实事求是,从中国现实国情出发,在涉及9亿农民问题上,一切举措都要稳妥,要真正符合农民的利益和愿望,不要勉强他们接受他们目前不愿意或不太愿意的事情。在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上,有时候,我们决策者的主观愿望很好,但效果未必好。历史上这类教训不少,切不可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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