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民间的“反扒英雄”,最令人肃然起敬。要说原因挺简单,人人都有钱包,出门最怕遇到贼。所以,谁跟贼过不去,谁就是我们心目中的英雄。那些不穿制服、不拿国家工资的民间“反扒英雄”,从心理上距离我们每个人都近。很多人担心他们出事,害怕这些英雄遭到小偷的报复,但是,很少有人去怀疑这些人,哪天会会出别的事情。然而,事与愿违,有些不希望看到的事情,不但出现了,而且是相继发生。
江苏常州“反扒英雄”老周因涉嫌“黑吃黑”被警方逮捕。有消息称,老周自去年以来多次对小偷滥用私刑,并威逼小偷用钱买命,还勾结并操纵小偷团伙非法牟利。今天上午,当地公安机关将举行新闻发布会,披露老周涉案详情。(《扬子晚报》2007年5月23日报道)
先前,只知道有“警匪一家”的议论。,没想到,连民间的“反扒英雄”,原来也不干净。如果倒下的“反扒英雄”只有“老周”(化名),我们可能还会说,这只是个案,不具有代表性。然而,就在几天前,距离常州千里之遥的陕西西安市,也发生过类似的事件:因涉嫌敲诈勒索罪,5月14日,曾在国内外引起密切关注的民间“反扒英雄”刘孝雨,被西安市雁塔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一同被刑拘的还有同案的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华商报》5月16日)
我国的民间“反扒英雄”,毫无例外都是因义务抓小偷才声名鹊起,最终被称作“反扒英雄”。这类特殊的英雄,在全国的绝对数量,实在可怜。连续倒掉两个这样的“英雄”,究竟是偶然,还是必然,令人费解。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老周和刘孝雨东窗事发后,我们很可能进入一个后“反扒英雄”时代——不是不要来自民间的反扒英雄,而是如何客观看待这些反扒爱好者。
俗话说,无利不起早。这话不敢说是绝对真理,毕竟有一定的代表性。就反扒而言,不少“反扒英雄”都是被“逼上梁山”的。自己遭遇小偷洗劫,所以对小偷决不饶恕,开始走上反扒之路。如果这种推断站得住脚,说明“反扒英雄”们的个人道德觉悟未必高出常人多少。他们和小偷叫板,复仇心理使之然,而非发自内心的道德自觉。正因为这样,就为这些“英雄”的反扒埋下了隐患。不知哪位哲人说过,“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利益上的朋友”。这句话,对于“反扒英雄”,同样适用。既然“反扒英雄”抓小偷的目的是复仇,在复仇的过程中,也许确实有过为民除害的高尚念头,但是,这种念头并非不会消失。在利益面对,有些警察尚且抵御不了诱惑,作为凡夫俗子的“反扒英雄”,怎么可能“刀枪不入”?要命的是,只要想到如何反扒和赚钱得兼,“反扒英雄”的出事,不过是时间的早晚问题。
后“反扒英雄”时代,我们该如何看待、对待来自民间的“反扒爱好者”?笔者以为,媒体的舆论导向很重要。媒体报道而不渲染,警方欢迎但要监督,民众叫好而不要崇拜,一句话,不要将反扒者神话成英雄,既是对这些人的爱护,更是对民众的爱护。
后“反扒英雄”时代,需要以法治为框架,拒绝制造人为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