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女博士郭晖马上面临毕业,但工作到现在也没有着落。她曾多次被媒体报道并被称为“当代张海迪”,掌握四门外语,多次获得国家级奖学金。她在半年多时间里投了上百份简历,但都因为残疾而被拒。她希望政府能为残疾人就业立法。(5月23日《北京晨报》)
北大残疾女博士求职屡屡遭拒,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比方,去年9月10日的《海峡都市报》曾刊登了一篇读者来信说,前几天,时评版对重庆聋哑女大学生熊小芸下跪求工作一事作了评述,认为政府有义务帮助残疾人解决就业难的问题。熊小芸的遭遇我很同情,很能体会她的举动,她下跪求职肯定是给逼急了。我也是应届毕业生,几个月的求职艰辛让我深刻体会到小芸屡次遭拒的无奈。与小芸相比,我是个正常人,找工作尚且艰难,何况她?但是,我又觉得不能把残疾人就业难的责任全归咎给政府。残疾人就业需要政府的政策引导,更需要企业单位“不拘一格降人才”,两者相互配合,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而这位大学生对残疾人的就业情况的认识就已经很有“高度”了吧?更何况这位残疾女博士的“北大”、“英语”、“博士”的优点的背后还是“残疾”、“大龄”、“女生”呢,要知道,就连“残疾、适龄、男生”想找工作都没那么容易呀,甚至可以说是根本就找不到。但残疾人就业和正常人是一回事吗?把残疾人就业和正常人就业放到一起来比对,这犯的不仅仅是“人人平等”的错误,更是一种冷漠的表现,如果这种逻辑成立,社会大概也就只有精英了,而且精英也将被超精英所淘汰,而这种淘汰将没有止境,直至人类的彻底消亡。
不能说有关部门不重视残疾人的就业问题,比方有《残疾人保障法》,还有《实施条例》,对于就业,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的《残疾人就业条例》已经于2007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而这个全国性的《残疾人就业条例》公布之前,全国各省市就都有了相应的规定,这回由国务院来颁布《条例》,不过是显得更加重视了而已。但,别说一些企事业单位会以“正常人有的是”、“影响形象”等为借口拒绝接收残疾人了,就是我们的一些政府机关又安排了多少残疾人就业呢?
由于残疾,相当一部分残疾人是不适合于做体力劳动的。但想做脑力劳动,本身的文化素质又成了一个大问题。可残疾女博士也就业难(她的要求并不高,只想当一名英语教师)不足以说明,有了知识也解决不了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吗?当然,从长远来讲,让残疾人受到优惠教育应该是根本。而在现实情况下,制定《残疾人优惠待遇法》等法规也许是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的无奈的办法了。